天津发布融资租赁“十三五”规划 租赁提升国际竞争力需财税司法配套完善
2016-10-20 15:32
由天津市发改委与金融工作局联合出台的《天津市融资租赁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对外发布。《规划》中提出,天津将形成融资租赁业先行先试政策高地,打造与国际接轨发展环境,构建多元租赁机构体系,增强集中集聚效应。
政策扶持租赁行业快速发展
《规划》并非天津首个推动辖内融资租赁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此前,银监会印发的《关于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的《关于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天津市相关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我市租赁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做好融资租赁登记和查询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我市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均是针对融资租赁行业的政策性文件。
天津市副市长阎庆民在“2016全球租赁业竞争力论坛”上还透露,天津正按照相关要求,积极搭建金融租赁、融资租赁的登记托管流转交易平台,力争今年年底会落户第一个平台,明年进行第二个平台,为机构的托管、登记、流转创造一个好的价格发现场所。
从天津的融资租赁发展经验可以看出,融资租赁近年来得到快速发展,已逐渐成为服务实体经济,帮扶小微企业以及推动高端制造业“走出去”的重要力量,政策扶持作用不容忽视。
中国融资租赁企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佳林表示,从中央到地方密集的政策支持,令融资租赁的社会认知度大幅提升,行业参与者众多、持有资金量大,行业突飞猛进。在他看来,去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与《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是行业发展重要的标志时点,而如何在竞争中胜出是从业者们所共同面对的问题。
提升租赁全球竞争力具现实意义
经济逆周期对融资租赁而言既是挑战也是机遇。阿曼波哈勒戴公司董事长兼CEO苏迪尔·阿曼波表示,租赁业在中国的发展目前正面临着经济的逆周期,但我们把经济下行看作是机会,这样的机会是平衡风险和机遇,实行策略的机会。
在高端装备制造业“走出去”战略指引以及“一带一路”背景下,轨道交通、海工船舶行业迎来发展机遇,依托雄厚的资金实力,租赁公司在飞机、船舶、海工平台、大型工程设备等领域发展迅速,业务集中程度相对较高。
《规划》中也指出,租赁公司在中小微企业、涉农和生活服务领域专业化优势不明显,与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在积极参与跨境投资、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方面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广泛深入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有待提高。
诚如王佳林所言,中国融资租赁企业要进一步提升自身综合竞争力,首要任务是要提升自身的专业化国际化水平。这一方面有利于推动国际产能合作,推动绿色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提升租赁公司综合竞争力,实现全球经济区域性与结构性再平衡。
强化财税司法保障
作为融资租赁的四大支柱,法律、税收、会计、监管环境的完善对提升国内融资租赁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大有裨益。
在《规划》中,天津市也将财税政策方面的创新列入融资租赁业“十三五”发展重要工作,提出保障融资租赁业在全面“营改增”中顺利过渡,加强对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灵活计提、投资抵税、融资租赁公司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等政策的研究,积极争取国家对租赁公司开展出口租赁业务和离岸租赁业务给予政策支持,增强融资租赁业国际竞争力等具体发展目标。
在法律层面,此前天津陆续出台《关于审理融资租赁物权属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做好融资租赁登记和查询工作的通知》、《关于审理动产权属争议案件涉及登记公示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等一系列指导意见来强化对融资租赁业的司法保障。
《规划》中强调,尽管近年来融资租赁业发展环境有很大改善,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专业立法、管理手段、业务监管、纳税负担、跨境投融资和资金流动、人才培养等方面仍不够完善,特别是租赁立法、监管模式和管理政策有待规范统一。这些不足推高了租赁公司的外部经营成本,降低了租赁公司的国际竞争优势。
关于对租赁单独立法的问题,CI金融服务公司首席执行官里纳尔蒂(Robert B·Rinaldi)也认为,目前中国需要租赁立法,因为中国是一个转变中的市场,租赁立法能够提供安全性和风险防范性,同时也能够给予租赁从业者更多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