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基金
一、管理人 GP
(一)主动管理:公司型、有限合伙型、契约型及信托型私募股权基金;
(二) 受托管理:与不具备基金管理资格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共同管理有限合伙型基金;
(三)定向管理:受托管理单一客户在有限合伙型基金的份额。
二、合伙人 LP
(一)产业资本投资:为产业生态链及战略合作伙伴构建投资,组织和安排夹层基金、固有资金的直接投资;
(二)固定收益投资:承接和管理政府引导基金、资管及信托计划的资金;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持续对接合格投资者财富管理的需求,锚定智慧城市的金融科技:
• 洞察:前瞻性产业进化生态
• 赋能:交通自组织行为决策
• 智慧:Traffic -Brain交通大脑迭代
• 集成:物联网Deep -IoT 标准和协议
声明:按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仅面向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提供资产管理服务,不会以任何公开方式(包括通过报纸、广告、网络、其他形式的公开媒体或公开推介宣传等方式)募集、发售任何私募基金产品。任何通过公开方式发售的私募基金产品的行为均为欺诈,并可能对认购人士造成损失。请投资人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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