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
2013-07-10 10:04
3月13日,中国租赁蓝皮书 ——《2012年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在中国租赁联盟网正式发布。
报告显示 ,截至2012年底,全国在册运营的各类融资租赁公司(不含单一项目融资租赁公司)共560家,比年初的296家增加264家,增长89.2%。其中,金融租赁20家,没有增加;内资租赁80家,增加14家;外商租赁增加较多,达到约460家,比上年增加250家。
从业务发展情况看,截至2012年底,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15500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底9300亿元增加约6200亿元,增长幅度为66.7%。其中,金融租赁合同余额约6600亿元,增长69.2%,比上年11.4%的增幅提升了57.8个百分点;内资租赁合同余额约5400亿元,增长68.8%,比上年45.5%的增幅提升了23.3个百分点;外商租赁合同余额约3500亿元,增长59.1%,比上年69.2%的增幅下降了10.1个百分点%。
2012年,中国融资租赁业也面临着一些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
一、对融资租赁的认知不平衡
截止2012年底,全国约有560家在册运营,其中包括80家内资租赁,约460家外资租赁和20家金融租赁企业,这些公司85%以上都集中在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厦门等约20个城市,而全国其它200多家地级以上城市,也包括一些省会级城市,在中国融资租赁业迅速发展的进程中,至今一家融资租赁公司都没有。
二、行业发展不平衡
从整个行业状况看,企业间的发展也极不平衡。据统计,在2012年以注册资金为序的中国融资租赁十强企业中,12家企业注册资金共为583亿人民币,约占全国注册资 金1890亿的30.8%,年底业务总量共约为5200亿元人民币,占到全国业务总量15500亿元的35%,而其余的548家企业,业务总量共为9800亿元,共占全国业务总量的65%。从金融、内资、外资三个板块看,发展也很不平衡。
三、投资环境需要进一步完善
截至目前,中国仍没有一部统一的行业法规。早在2003年《中国融资租赁法》就列入了第十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全国人大财经委负责组织起草,2004年3月正式开始工作。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财政部、交通部等部委参加了这一工作。2005年4月下旬,起草组将《融资租赁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全国30个省区市人大财经委以及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期间,还召开国际研讨会,组团赴德国、西班牙等地进行考察。业内许多协会组织及企业人士也参与了立法调研工作。2007年8月13日,全国人大财经委以文件的形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关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安排审议融资租赁法(草案)的报告》,业内对《融资租赁法》普遍寄予厚望,希望能及早出台,但事与愿违,报送的《融资租赁法(草案)》未被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审议日程。
四、风险意识仍较薄弱
中国融资租赁再度复兴后,一直在快速增长,从2006年至今已经历了7个年头。按照一般规律,一些违规或经营不善的企业,其潜在风险将会陆续暴露出来,整个行业经历着一次历史性考验。但国家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管体制仍不健全。有的监管部门采取放任的方式,认为企业出现风险属企业行为,按规定退出市场即可。有的监管部门则采取严厉的惩处措施,平时对企业没有什么指导和检查,一旦出现风险则立即责令企业关闭整顿或清算破产。
五、行业人才紧缺
近年来,中国融资租赁业在发展迅速发展的过程中,人才紧缺问题开始显现,目前已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一个十分突出问题。据中国租赁联盟初步估算,现全国融资租赁人才缺口至少在2500人以上,其中,中高级管理人员约500人。今后三年内,随着中国融资租赁产业的继续发展,每年需要新增专业人才约1000名。在天津市,总部在津的融资租赁公司已超过100家,人才缺口至少在500人左右,其中,中高级管理人员约200人。
六、行业统计工作滞后
目前,我国融资租赁业以达到相当规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明显,银监会和商务部已对所审批和监管的企业经营状况进行统计分析,但就整个行业而言,国家和地方统计部门尚没建立起完备的融资租赁行业统计制度。
七、“营改增”税收政策尚不明确
随着税制改革范围的扩大,不同地区呈现出不同的政策解释,实际税负的计算、即征即退的时间、租赁物发票的开具等方面也有不同的操作方式,加上有些地区对融资租赁业的行业定位尚不明确,按照当前“有形动产融资租赁”的政策,测算的实际税负有所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租赁企业的业务拓展。“营改增”税收政策改革试点,关系到融资租赁行业的现实和长远发展,业内普遍期望各地政策尽早明确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