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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农投公司旗下北京农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功向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北京丰森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放200万元售后回租项目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其猪场重大疫病净化工作,以金融创新实践为首都“肉案子”安全保驾护航。
此次合作是农投租赁首次以“能繁母猪”这一生产性生物资产作为租赁物,并设立浮动抵押,在严格契合猪场封闭化管理要求、不干扰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实现金融资源精准触达。还款方案上,该项目采用2年期等额本金按月偿还模式,将企业资金压力“化整为零”,有效缓解极端性现金流负担,助力企业集中资源提升生猪产能与防疫水平,为生产经营“减负松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2006〕的规定,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三类生物资产的具体定义和性质可参阅我们之前的文章以案说法—再论生物资产作为租赁物的适格性问题。鉴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消耗特性无法对租金债权起到担保作用,以及公益性生物资产的公益特性导致处置变现上的法律障碍,因此该两类生物资产不属于适格租赁物。
而生产性生物资产,能够实现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可通过占有使用实现较稳定的经营收益,具有便于转让、易于处置、计提折旧等特点,符合融资租赁交易的实质。尤为重要的是,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24)》第五条已明确规定:“金融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物类型,包括设备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其他资产。”该规定正式将生产性生物资产纳入金融租赁公司的合法租赁物范围,为其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了明确的制度依据。
种猪、奶牛与苗木是目前最常见的可作为融资租赁物的生产性生物资产。近年来,已有多家融资租赁企业成功落地生产性生物资产融资租赁项目,为绿色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盘活农村生物资产提供了可复制的创新业务模式。
2023年,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功实施了重庆市南川区瑞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蓝莓种植基地、重庆青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蓝莓示范基地等资产售后回租项目,投放资金1.4亿元。该项目以客户拥有完整产权且无他项权利的蓝莓苗木等资产作为租赁标的物,为客户定制化设计了苗木资产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是重庆银海租赁服务乡村振兴的一次重要举措。
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在农牧食品板块已深耕多年,纵向聚焦农业全产业链--饲料生产、繁育养殖、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制造、冷链仓储配送等,横向布局多品类--生猪、肉鸡、蛋鸡、肉鸭、乳制品、粮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等。基于对农牧业态的深刻理解和成熟的风控体系,海尔租赁已成功落地多笔以生物资产为标的的融资租赁项目,有效助力企业盘活存量资产、优化经营现金流。
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是业内最早将生猪养殖确立为战略性板块的租赁公司之一。2021年,浙银金租与大央泱生态农业合作,以大央泱生态农业能繁母猪作为租赁物,设计了每8个月循环一次的流动资金授信方案,让授信期限与生猪生长期限相匹配,授信资金定向用于采购饲料、疫苗,由此顺利助力企业走出猪周期低谷。目前,浙银金租已先后为遍布全国的140多个农牧企业提供了超百亿元金融服务。
2024年,常州信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灵活运用生物资产租赁支农模式,为康乐农牧生猪养殖项目提供了授信总额3000万元的融资租赁服务。信辉租赁“养殖设备+生物资产”的创新实践,既盘活了企业存量生物资产,又解决了企业资金需求问题,有效拓宽了农业生产主体的融资渠道,推动了融资租赁更好地服务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2025年6月,江西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上饶市某集团合作,成功落地行业首单确权经济林木(马家柚)融资租赁项目。该项目通过创新模式盘活了10万余株马家柚林木资产,实现资金投放1.1亿元,有力验证了经济林木作为适格租赁物的可行性,拓宽了农业融资渠道。
融资租赁企业在开展生产性生物资产融资租赁业务时,需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首先,生产性生物资产本身难以特定化,且数量庞大,为避免被法院认定为租赁物不能特定化而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应对作为融资租赁物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打上特定标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品种、数量、存放地等具体信息。
其次,生物资产相较于机械设备、船舶等传统租赁物,更易受自然灾害、污染、虫害、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影响,存在较高的毁损或灭失风险。建议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在租赁期间由承租人对生物资产租赁物进行投保,险种应覆盖生物资产特有风险,并将出租人列为第一保险受益人。并可约定,当租赁物毁损、灭失时,承租人因此所获利益应优先向出租人偿付,并应据实际情况置换租赁物(增加担保)或解除合同。
此外,生物资产产生的一般都是天然孳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由于承租人并非用益物权人,因此原则上天然孳息归出租人所有。但承租人进行融资租赁的目的通常为取得自然孳息,为避免日后纷争,建议在订立合同时对生物资产的孳息归属作出明确约定。
文章来源:中国外资租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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